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Facebook 資料永久存底, 是好? 是壞?

早前如果大家有留意登入 Facebook 的時候, 會多了一段英文在頂頂, 而且好像只會出現一次. 原來這是新的使用 Facebook 條款. 內容大致是說明各位在 Facebook 內上傳的任何文字, 圖像等, Facebook 都有權使用在任何地方. 簡單來說版權就是歸 Facebook 的了.

最近在 Facebook 內總是見到有朋友參加反對這使用條款的 Group, 筆者自己本人覺得...這樣做其實甚是可笑. 想當初 Facebook 剛興起的時候, 就有很多人建議大家不要放那些過於私生活的東西到 Facebook 內, 原因有二 : 其一, 其他人有機會看到大家一些不檢點的私生活照片 (原因由來應為女星裸照風雲); 其二, 互聯網世界有太多黑客存在, 被盜取資料的機會甚高. 可是當然大家都沒有乖乖的跟著做吧~ 可是現在大家都跑出來說什麼那是自己私隱的東西... 大家可有想過人家是白給你免費的服務!? 你再把東西上傳到人家的伺服器上, 那本就是在人家的範圍內, 而且已經是人家的東西了, 只是人家沒有點明他們會不會拿出來使用, 只是現在才給大家說是而已.

根據最新的 Facebook 統計數據, 現在活躍的用戶就有近 1 億 7 千 5 百萬人, 還未有算不活躍的用戶, 按人頭來算, 這已經是一門大得不得了的生意. 在美國有好一些網站是專門收購個人資料的, 價錢太約為 US$1 一個, 如果 Facebook 都拿個人資料去賣, 就已經可以有近過億了. 但按筆者估計, 這都不會是最大的收益, 而最大的收益處好可能是各位的圖片及文字, 有一些專門從事網頁設計/廣告的人仕, 如果需要圖片, 都得要在網上購買人家的圖片, 或要交版權費才能得以使用, 由出版立場出發去想, 這些東西可是一部會印銀票的機器, 再加上他們是"無本生利" (維護伺服器及內部管理要錢 = ="), 這樣他們可賺大了~ 再說最近 Facebook 輸了官司要賠上數億港元, 他們那不能找方法充實他們的庫房?

但這件事, 是好? 是壞? 就要看大家由什麼角度看囉, 有朋友應為 "它這麼多會員, 那會選中你的相片!", 而筆者本人就應為一切小心使用, 就那怕他們真的會用上自己的東西 (有筆者 Facebook 的人都會知筆者只放 "風景", 不放自己的人像照片 =p), 只要大家沒什麼"特別"東西上傳就沒問題的了~ 大家最後可要記得人家沒有錢, 就沒有 Facebook 了, 大家更不用想著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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